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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環管處長袁紹英昨(二萬聖節裝扮十六)日提醒在網路販賣環境用藥的民眾,依規定非持有合法環境用藥證照者,不可以在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,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三十萬元,希望民眾注意。

袁紹英昨天在環保署例行記者會上表示,隨著網路平台暢通,有別傳化妝舞會怪怪妝統販賣商廣告銷售方式,常見一般民眾自行上網路平台販賣、廣告環境用藥,也因此環保署聯合直轄市、縣市環保局加強查核網路非法廣告環境用藥,去年共查核環境用藥網路廣告八千一百二十六件,其中查獲十三件非科學遊戲法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,均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回收。

另,袁紹英進一步指出,為確保民眾選購合法安全有效的環境用藥,防止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,保障消費者健康及減少環境負荷,環保署每年均訂定「環境用藥查核計畫」函頒直轄市、縣市環保局執行,不定期進行環境用藥廣告、標示查核、偽造、禁用環境用藥查核及成分含量抽驗,特別鎖定十元商店、花市、傳統市場、農藥行、雜貨店、夜市等販賣場所進行查核。

依據環保署公布去年市售環境用藥兒童教育課程查核結果,共查標示二萬九千二百六十五件,不合格二百八十一件,合格率達百分之九十九點零四;抽驗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一百一十二件,合格率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一一。68631546DB3EF8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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